
【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】日前,上海何先生的招行和交行信用卡均被偷,但是交行表示雖然是小偷消費,但是費用還需何先生還,這令何先生頗為不滿。
據中國經濟網報道,在信用卡被偷并被刷后,招行主動致電詢問是否本人交易,何先生這才發(fā)現信用卡被偷。報警后又撥打交行客服電話,在經過對本人信息核對后,正巧警察趕來需說明情況,何先生匆忙跟交行客服說需掛失然后就掛斷電話。晚些時候獲悉沒有掛失成功,再次掛失。該卡當日被盜刷6筆,共計5650元。交行調查后表示雖然是小偷消費,但是費用還需何先生還。
何先生表示,對于交行,我最大的不滿是他們服務的缺失:一開始說等待調查結果,到后來說必須本人還款,期間也沒有電話主動告之需要我還款。
記者登錄交通銀行官網,找尋安全用卡的介紹。在網站上“用卡指南客戶服務”頁面上,記者看到關于安全用卡的表述,“交通銀行信用卡采用先進的交易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,7×24小時全面監(jiān)控您的用卡安全。對于一些可疑交易,我們會第一時間聯系您,與您確認交易的真實性,令您用卡更安心。”
根據何先生提供的交易明細,可以清楚的看到,從3月13日20:01到20:42,在這40分鐘的時間中,此信用卡共計刷卡6筆,其中,20:19刷卡1300元,20:23刷卡1400元,20:28刷卡2300元。
上述三筆交易時間相隔較短,而且還在兩個便利店完成,這難道不算可疑的交易?此外,何先生認為被偷的信用卡并不是其本人消費,而且簽名也不是本人,為何交行還讓他本人還款?在第一次致電交行客服后,為何沒有掛失成功?記者就此聯系交行信用卡中心相關負責人,截止記者發(fā)稿,交行方面并未回復。
何先生告訴記者,目前,他已把錢還上,但是他準備把交易簽單都要出來,然后起訴商戶和交通銀行,賠償他的損失。何先生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,“消費并非我本人操作,商戶也未盡到檢查簽名和核實刷卡人身份的義務。交行作為信用卡發(fā)行和交易的收銀方也帶有責任,必要時我會起訴交行和收銀單位”。
【編輯:林容】